清明节放假通知
全院师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 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其中3月31日、4月1日分别上星期一、二的课程,4月4 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1日(星期日)晚上上课及夜自修停止,4月4日(星期三)下午师生返校,晚上正常夜自修、上课。
2. 学生提前离校必须经本学院党总支审批;任课老师如擅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