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1. 4月2-4日放假, 4月1日补星期一的课,晚上不上课。4日下午师生返校, 晚上正常夜自修、上课(星期二晚上课程)。
2. 学生提前离校必须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批;任课老师如擅自调课,按教学事故处理。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