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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督查A类等级标准

2016-08-11 14:34:02 访问次数:1922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关于部分高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督查情况的结果,我校荣获A类标准。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积极响应,校党委高度重视,由副院长陈标虎牵头,后勤管理处及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高度配合,公寓辅导员积极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把文明寝室建设纳入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改造建设并重,以学生为主体,积极打造更加整洁、舒适、温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努力实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重要工作指标。在全体师生的全力配合下,已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从2016年4月26日至29日,省教育厅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省61所高校进行了查访。其间,共走访188幢公寓楼,随机抽查2326间学生寝室。其中,有28所高校达到A类标准,31所达到B类标准,2所达到C类标准。